无锡市科技产业创新协会-财务管理制度

协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

1、目的 

对本协会在开展企业创新服务各类活动时的财务管理作出规定,以确保协会企业工作规范化进行、确保协会财务制度符合财政管理规定。 

2、职责 

2.1 本规定由协会秘书处归口管理,理事会负责最终管理规定的确定。 

2.2 本方案的解释权由秘书处负责。 

3、财务制度管理要求 

3.1 按照财务规定,出纳和主办会计由二人分别任职,严禁一人即是做账又是出纳。 

3.2 出纳员管理要求 

3.2.1 爱党、爱国,敬业爱岗,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人格魅力,协助主办会计做好协会财务管理工作。 

3.2.2 熟悉出纳岗位工作流程,熟悉出纳业务要求; 

3.2.3 工作一丝不苟,大公无私,具有良好的业务修养,严格保管好协会财务专用章; 

3.2.4 遵守财务制度,遵守资金报销流程:发邮件、填写有关凭证、批准后方可实施现金操作; 

3.2.5 遵守银行操作规定,正确填写有关银行往来凭证,按规定保留所有财务凭证; 

3.2.6 按规定要求正确开具协会收据和发票;按规定要求每月清账; 

3.2.7 负责各分会的会费收入统计和各分会的费用使用台账; 

3.2.8 按规定保存现金,做好现金日记账。 

3.3 主办会计管理要求 

3.3.1 爱党、爱国,敬业爱岗,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人格魅力,对协会财务管理负全责。 

3.3.2 熟悉主办会计岗位工作流程,熟悉主办会计业务要求,持证上岗; 

3.3.3 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政策和规定要求,严格缴纳税收,不得擅自减漏税,否则后果自负; 

3.3.4 按季、半年、年度做好财务报表,做好每季一次的向理事会汇报协会财务状况。 

3.3.5 组织每年一次的审计工作,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年度财务审计。 



起草:秘书处 审定:第二次理事会


无锡市科技产业创新协会

2020年 5 月 15日 


注:该文发至协会会长、秘书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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